外出踏春挖兩棵山上的野草?小心你挖的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近期,陽西一男子采挖8株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黃狗脊”被判刑。
2022年8月,陽西男子李某帶著鋤頭、大刀和米袋等工具,到茂名市電白區(qū)某山坡,采挖8株野生“黃狗脊”(土名)。同年9月,李某將采挖的8株“黃狗脊”,帶到陽江市陽東區(qū)某市場擺賣。
經群眾舉報,李某及8株“黃狗脊”被公安民警查獲。經鑒定,李某采挖的8株野生“黃狗脊”,是金毛狗科金毛狗屬植物,屬于國家二級保護植物。
2023年11月,陽東區(qū)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李某無視國家法律,非法采伐、出售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金毛狗科金毛狗屬植物8株,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根據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3000元。
對此,陽東區(qū)法院提醒,部分常見的野生植物,如“黃狗脊”,已被列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名錄,非法采挖兩株以上屬于刑事犯罪。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是維持生態(tài)系統(tǒng)平衡、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與義務。外出踏青時,切勿非法采伐、毀壞、出售或運輸列入國家保護名錄的野生植物,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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