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繼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日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下稱《實施意見》),現(xiàn)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政策背景
2021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22年9月10日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系,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tǒng)性保護水平,提供政策支持。
二、《實施意見》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的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進一步增強,社會廣泛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逐步形成。
到2035年,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傳承活力明顯增強,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保護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形成社會普遍共識。國內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個方面的內容。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明確了十個方面的具體工作任務,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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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意見》的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機構隊伍建設和完善投入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秾嵤┮庖姟愤€把每一項重點任務都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等,確保措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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