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決定清理規(guī)范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的要求,認真做好清理規(guī)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
附件:陽江市人民政府決定清理規(guī)范的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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